茲請求羅芙奧就下列拍賣品於下列競投價範圍內投標。
本人亦明白,羅芙奧為方便顧客而提供代為投標的服務,羅芙奧不因怠於投標而負任何責任。 倘羅芙奧就同一項拍賣品收到相同競價之委託,以最先收到者優先辦理。
本人知悉如投標成功,本人應付之購買價款為最後之落槌價加上服務費,(連同該最後落槌價及服務費之營業稅)服務費依最後落槌價乘以服務費率得之。 詳見「業務原則」規定第4條a,c,d之規定。
(4a. 買家支付每件拍品之買家佣金費率: 1. 買家除支付落槌價外,另須支付服務費予本公司,落槌價於新台幣參仟貳佰萬元以下者含參仟貳佰萬元以20%計算; 2. 落槌價於新台幣參仟貳佰萬元以上者分為二級,其中新台幣參仟貳佰萬元以20%計算,超過新台幣參仟貳佰萬元之部份以12%計算。)
如投標者未曾於羅芙奧競投拍賣品,請附上投標者資料之副本及銀行證明資料。
本人同意買家須知、投標者登記表格、委任競投表格及業務規則等附屬文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羅芙奧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非營利目的之利用投標者個人資料,該資料將在前開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要求之期間內被處理或利用。
本競投,本人同意並遵守所有業務規則(特別是有限保證、不負其他瑕疵擔保等規定)。